煤矿规章制度
在现在社会,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煤矿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煤矿规章制度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使分公司制定、修订、颁布规章制度的程序科学化、规范化,确保各项规章制度有效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XXXXX 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规章制度是分公司为规范各项管理工作的范围、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奖惩而制定的制度、规定、办法和细则的总称。
第三条 规章制度分为三级:
一级规章制度是指矿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职工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等由股份公司或矿最高议事机构决定的分公司的根本管理制度。
二级规章制度是指规范分公司战略管理、投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科技管理、生产管理、财务管理、营销管理、风险管理、业绩考核、法律事务、综合管理等由矿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的基本管理制度。
三级规章制度是指为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由职能部门制定的工作标准、业务流程、作业指导书等。
第四条 制定规章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兼顾稳定与时效性原则:与分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功能定位、管控模式及管理重点相适应,在确保相关制度相对稳定运行的同时,要随着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和经营管理的需要,不断评价和更新; (三)适用性原则:符合分公司实际,能在一定时间和一定范围内普遍适用; (四)统筹兼顾原则:注意制度的系统性和协调性,与管理流程协调和匹配,避免重复制定和各项制度之间冲突、交叉和遗漏。
第五条 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和职责:
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为企业科。其中三级规章制度由相关职能部门管理,均报企业科备案。
企业科负责分公司规章制度的总体策划并组织编制规章制度制定计划;组织制定和修订规章制度,综合审查规章制度草案;组织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调研,对规章制度有效性、适宜性进行评审;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系统性和协调性;组织规章制度年度汇编和发布。
第六条 各职能科室负责分管业务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包括科室分管业务所需规章制度系统策划,提出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计划,起草、组织会签规章制度,对现行规章制度的适宜性、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并及时进行补充或修改,保持分管业务制度体系的完整和有效。
第二章规章制度的策划和起草
第七条
各职能科室应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在对规章制度需求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需制定的规章制度计划,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企业科。规章制度计划应当包括规章制度名称、制定的必要性和目的、依据、建议起草科室、参加科室及起草工作完成时间等内容。
第八条 规章制度应当对制定目的、适用范围、主管科室、参与科室、具体规范或标准、施行日期等作出明确规定。程序类规章制度还应明确实施程序,并附流程图。如有以新的规定取代原规定的,应当写明予以废止的原规定名称、文号及废止时间。
第九条 规章制度的内容用条文表达,每条可以分为款、项、目。条文较多的,可分章,章可分节。规章制度应当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用语准确,文字简明。
第十条 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组织研究讨论,形成送审稿。
第十一条
规章制度草案送相关职能科室或领导征求意见时,应附书面通知,写明要求反馈书面意见的期限。必要时上报股份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或相关领导。
第十二条
被征求意见的科室和领导应认真组织研究,在征求意见通知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由科室负责人签署后送起草科室。对于报送股份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或领导的,应及时了解相关职能部门和领导的意见或建议,起草科室应将书面答复存档备查。
第十三条 规章制度起草科室汇总所征求意见后,应该组织范围更加广泛的研究讨论,形成送审稿。
第十四条 规章制度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要按有关规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民主管理委员会议进行审议,形成决议。
第十五条 规章制度草案送审稿定稿后,由负责组织起草工作的科室写出起草说明,内容包括:制定该规章制度的目的、依据、起草过程、不同意见及未采纳不同意见的理由。
第三章规章制度的审查、批准、发布及备案
第十六 条 草案送审稿及起草说明全部完成后,由负责规章制度起草工作的科室负责人签署送企业科。
第十七条
企业科根据各科室的职责和工作内容对报送的规章制度进行审核协调,如有业务交叉、与分公司功能定位不符、与科室职能不符、与管理流程不符的,牵头组织相关科室对草案进行再次讨论,形成书面审核意见。
第十八条
负责组织起草工作的科室根据审核意见完成草案的修改工作后,形成审议稿报批。
第十九条
各级规章制度的审查、批准、发布程序如下:
一级规章制度:草案或者修正案由股份公司批准;或经矿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以分公司名义,由分公司经理签署发布并施行; 二级规章制度:草案或者修正案经分公司主管领导审阅修改后提请矿长办公会讨论修改,报股份公司相关部门备案后,由分公司经理签署发布并施行; 三级规章制度:科室起草讨论后,提交分公司主管领导审阅,以科室名义发布。
第二十条 各级决策机构审议草案时,负责起草工作的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应到会作起草说明,并回答审议过程中提出的问题。
第二十一条
规章制度经签署颁发后,由分公司行政办印发并抄送企业科备案。
第二十二条 规章制度的发放、归档、管理按分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规章 制度的效力、修订、废止和汇编
第二十三条 分公司规章制度中应当用专门条款明确生效条件和生效日期。
规章制度中应当明确是否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第二十四条 分公司各级规章制度必须衔接、协调,下一层级规章制度不得与上一层级相冲突,否则冲突的规章制
度或者冲突的条款无效。
第二十五条
企业科于每年 2 月份组织各职能科室按照分公司管理体系要求,对各科室编制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分析、评审。各科室根据评审结果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废止,对“试行”和“暂行”的规章制度进行充实、完善和更新,并适时公布 ……此处隐藏8405个字……管煤矿安全生产的制度、目标的制定、落实、监督、考核和完善、改进;安全监督部负责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的制度、目标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各分管领导、业务部室、各煤矿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直接负责人,执行落实煤矿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分解目标,并监督、检查、考核执行情况;各区队、科室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直接负责人。从而形成层次分明、分级管理、监督有序的管理架构。
第四条各科室负责人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五条各科室负责人、职能部门和员工要认真履行煤矿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为督促各级管理人员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对各级人员进行定性考核,形成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体系。考核办法适用于煤矿各个部门、各类管理人员及各类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
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即矿长负责组织对煤矿副矿长、各科室负责人考核;各副矿长负责人对各科室管理人员、区队负责人考核;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对科室人员考核;
第四条安全办公会议主要内容: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安全文件、安全会议等精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充分调动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宣传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吸取典型案例的经验教训,推进依法依规安全管理。
第二条煤矿要将年度安全生产总体目标逐级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形成自上而下负责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目标与经济效益挂钩。安全目标在生产经营中必须占重要比重,结合安全生产实际,纳入经济管理考核体系。
第六条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来的故事隐患要“五定”原则,制定整改计划,积极落实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期间要制定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并严格落实。
第七条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控制各类事故发生。煤矿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由总工程师负责编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体员工学习、考试,做到人人皆知;由安全负责人组织演练,确保《预案》启动灵活、救援及时可靠。
1、严格落实从吨煤工资中按规定分别提取安全奖惩基金。每月对综合安全管理和机关部室的业务保安工作进行考核,每月对业务科室和区队安全挂钩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
3、各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要从销售收入中按规定提取安全奖励基金和质量标准化奖励基金,由煤矿统筹使用;每月从包干工资中分别提取安全奖励基金和质量标准化奖励基金,用于奖励本单位职工。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和基层工作建设,构建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煤矿安全状况根本好转,全面提升整体素质。为加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力度,筑牢安全基础,保证安全生产,结合煤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建立健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机构。从煤矿到基层单位逐级建立标准化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行政一把手是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第一责任人,各科室要设立标准化工作机构,煤矿在安监科设立质量
第二条、建立质量标准化培训制度。为使员工达到规范操作,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必须使每位员工熟知标准,因此,各科室必须简历标准化培训制度,按照员工的岗位归属,即“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每半年进行一次质量标准化培训,考试不合格者眼严禁上岗。对上级修改、下发的质量标准要做到随到随学。
第三条、建立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严格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采掘工作面要做到每月验收,其他工程做到完成一项验收一项。煤矿安监科每季度组织一次质量标准化验收。煤矿标准化验收要做到动、静结合,动态检查与静态验收在标准化验收结果中各占一定比例,促使标准化由静态达标向动态达标转变。
第五条、积极开展质量标准化观摩、学习活动。为不断提高各单位质量标准化水平,要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开展专业与专业,煤矿与煤矿之间的观摩、学习;要做到每半年组织一次质量标准化管理人员外出参观、学习。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煤矿员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和岗位操作技能,根据《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和煤矿关于
第九条、煤矿将建立安全信息站,信息管理人员按照信息卡多填写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类,对解决不了需要煤矿帮助解决的,按A级经矿领导签字后报煤矿,按B级交分管领导组织解决,按C级下发科室决解。但所有A、B、C级隐患卡都必须报所属煤矿分管安全的矿长,按专业分析系统落实。
第十一条、煤矿每月安排两天安全学习和安全活动,要进行检查,检查单主要内容:一是事故隐患排查是否落实;二是查贯彻上级会议精神落实情况,查是否有安排、有落实;三是安全活动是否有组织、有内容、有记录;四是查安全技术资料是否齐全,有无欠缺。检查结果每月在安全办公会议上进行一次通报。
二、加强设备日常性检查、维护及修理,加强安全保护装置使用与维护,各科室必须按规定期限检查、试验,确保设备运转正常、动作灵敏可靠。安监科负责对各单位使用的机电设备完好情况进行随时抽检及监督管理,确保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到位。
八、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应及时填写记录,包机组必须进行日检、周检、月检、半年检、年检制度。由于包机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漏检者,要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的人员必须立即将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范围大小、受灾人员数量、事故点附近有无重要设备特别是移变及电控设备等反馈到调度室,由值班调度员立即按照事故汇报流程向安全副矿长及相关科室汇报,并通知负责人和救灾指挥组各成员。
相应的预案启动后,煤矿救灾指挥部必须迅速查清灾害发生地点、性质和波及范围,并迅速组织现场的工作人员按《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规定的路线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测绘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五、安全用电:煤矿必须由电工负责施工及生活用电,电工无证上岗,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各队的施工及生活用电必须经电工同意,否则一次罚款100~200元;电闸箱及电气设备没有地线接地,电闸箱无门、无锁、无防雨、不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一闸多用、电闸无标签,发现一次罚款200元。若有偷电,一次处罚500~1000元。
七、在施工现场生火取暖,一次罚款1000元。机械设备操作违反操作规程,一次罚款500元。土方运输车辆抢装抢卸、违章超车、无证驾驶、穿拖鞋驾车、超速行车;驾车吸烟、吃东西,一次罚款30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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